在广告学当中,我们经常能够听见主动学习论。那么,广告学中的主动学习论是什么意思?其实理解起来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复杂,很多的企业在推广产品的时候,就会利用广告学中的主动学习论,以此来增加自己的销售额。
主动学习论属于是广告学当中的专业名词,主动学习论是指企业的广告能够将产品的有效信息传播出去,消费者就能够通过广告信息认识到产品的优质,从而形成好的印象。简单一些来说,主要指的是企业的广告做得非常好,能够将产品很好的表达给消费者,让消费者充分的了解到产品的特性、品质,当消费者对产品产生好的印象时,购买欲就会提升,这样企业的销售额就会增加了。所以不难看出,这种理论主要会应用在广告当中,并且能够发挥让消费者“学习”的作用。
目前主动学习论主要有两种模式,分别是AIDMA法则模式、勒韦兹和斯坦纳模式。首先是AIDMA法则模式,这种理论在广告业中是非常流行的,核心就包括了前提、手段、目的,前提是指能够吸引住消费者的注意,手段指的是能够让消费者产生购买欲望,并且对产品有兴趣,目的是指消费者能够产生消费行为。
其次是勒韦兹和斯坦纳模式,这种模式将消费者对广告的反应分成了三个部分,分别是认知反应、情感反应、意向反应。认知反应指的是初步的了解到广告中传达的信息,初步知晓产品的特性,功能等,情感反应是指消费者能够对产品有一个好印象,产生喜欢的感觉。意向反应是指消费者能够产生购买欲,并且最终将购买欲化为行动。
主动学习论经常会应用于营销策略当中,其作用如下所示。首先,主动学习论对于企业推广自己的产品有着很大的作用,在广告学当中,合理的运用主动学习论,可以准确的把握住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及偏好,这样可以增加企业的销售量。其次,主动学习论能够使广告变得更加有特性和针对性,这样有利于满足观众的个性化需求。
以上是关于主动学习论全部内容,一个好的广告,不仅能够很好的展示出企业的品牌以及形象,还能够抓住消费者的心理需求,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营销额,促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,所以现在很多的企业都非常重视广告,广告所产生的作用不可忽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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